以综合保税区为主体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我国外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平台。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负责人林少滨30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23年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口值占我国外贸的比重提升到19.2%,以不到全国十万分之五的国土面积,贡献了全国近五分之一的外贸进出口值。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陆续建立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园区、保税港区和综合保税区等六种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积极推动特殊监管区域整合成为综合保税区,目前全国有172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其中综合保税区有165个。”林少滨说,综合保税区概括起来有三方面的优势:

一是业务功能齐全。综合保税区可以开展加工制造、跨境电商、保税维修等多类业务,正在由原来的“两头在外”转向“对内对外双向开放”。以厦门口岸的保税航空维修为例,2023年进出口货值突破1600亿元,辐射数十个国家和地区的100余家航空公司,取得良好效果。

二是税收政策优惠。综合保税区享有保税、退税、免税多项税收优惠措施,从境外入区的货物享受保税政策,从境内区外进入综合保税区的货物视同出口、可以享受退税政策,对于区内企业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和自用的办公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

三是货物流转便利。通过海关监管和服务方式创新,一方面区内企业之间可以通过账册管理便捷流转保税货物;另一方面,企业可自行选择运输工具,让保税货物在各区域之间实现便捷的“区间流转”。

林少滨说:“综合保税区的加工和物流便利优势吸引了电子信息等先进制造业的集群发展,例如,重庆依托综合保税区,连续8年实现笔记本电脑产销量全球第一。”

林少滨表示,海关将继续从政策供给、功能拓展、手续简化、流程优化、制度健全五个方面着手,从更高层次、更广维度、更深领域增强综合保税区发展的活力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