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在河北省唐山市召开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座谈会暨第二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启动会,系统总结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成效,深入分析当前形势,部署开展第二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

市场监管总局开展第二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

市场监管总局介绍,商业秘密保护是强化反不正当竞争的重要任务,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内容。市场监管总局自2022年起组织开展全国商业秘密保护试点工作,第一批20个试点地区按照总局试点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积极探索,取得了良好的初步成效。第二批试点新增北京市东城区等15个地区,河北省等6个省份的城市首次进入试点范围。同时,第一批4个试点地区试点范围变更扩大,试点效应辐射到更大的地域范围。

据了解,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是一项开拓性的改革探索,也是一项艰巨的攻坚任务。作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全国创新试点地区积极作为,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持续抓紧抓实,通过创新试点,充分发挥我国商业秘密行政保护、司法保护、行业保护相互支撑协调的制度优势,构筑商业秘密“大保护”格局。各地及时总结巩固试点成果,提炼试点工作中的有效做法、成功经验,形成具有示范效应、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积极开展宣传推广,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宣传渠道,多层次、多维度展示试点工作亮点成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