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职工医保缴费——未达到规定时限,预计一次性缴纳。

有病有治,病有好治是群众的根本诉求最近几天,《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下月4日《办法》对未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原有按月缓缴政策基础上增加一次性缴费制度,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面,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公平推进全部参保

关于《办法》的制定出台,《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是广州市医疗保险领域的基本制度,将于2015年7月1日起实施为适应改革的需要和不断变化的社会经济形势,广州市制定了新的《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面对全市1400多万参保人乃至近2000万常住人口的切身利益

对于未按规定年限缴费的参保人员,《办法》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未达到本市规定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可以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选择按月或一次性缴费至规定年限。

《办法》还调整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将本市户籍改为就业地或户籍地在本市,取消了本市户籍限制,为非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本市就业开辟了制度通道,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调整,将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和居住证持有人纳入,增加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群范围,补缴时,按照有利于参保人的价值取向支付医疗保险待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此外,《办法》在规定中固定了国家和省改革文件中规范的政策框架,制度名称和政策项目名称比如广州市原职工重大疾病和补充医疗保险将合并为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用人单位和参保个人无需为职工大额医疗费用支付额外补贴参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相关费用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支付,维持现行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和待遇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同步享受职工大额医疗费补贴

至于制度名称,《办法》将职工和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改为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范政策项目名称,删除指定慢性病表述,将门诊特定项目改为门诊特定疾病

同时,为更好地落实国家和省下一阶段医疗保障重大改革部署,确保法规稳定性,《办法》删除了原关于起付线,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支付期限等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