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为了提高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征信,满足金融机构风控要求,履行股东义务,支持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该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等事项提供担保。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本次金科股份控股子公司拟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预计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38.63亿元,被担保公司包括南宁晴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连弘坤实业有限公司等20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
金科股份称,本次审议通过的控股子公司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将根据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等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